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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乘坐超市购物车受伤超市担责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23 03:24)     点击:201

  

  免费乘坐超市购物车受伤超市需要担责。超市提供免费班车,是服务消费者的延伸,超市和乘坐班车的消费者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,因此超市对乘客附有安全保障义务。无论乘客免费还是收费,都应当对乘客在运输中的伤害担责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合同法》第302条规定: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,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。

 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、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。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6条也规定:从事住宿、餐饮、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,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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